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郵差先生大喊我的名字

掛號來了

唱片公司版權部寄來的扣繳憑單

去年我的版稅所得127 [ 蘇永康專輯中的ㄧ首歌詞 ]

之前有寄一張支票給我

我都還沒兌現

 

我會離開唱片業

除了因為當時工作室跟滾石之間發生的問題

當然就是MP3跟盜版的關係-僧多粥少

後來

我就到網路科技及多媒體..等公司上班

直到我對料理產生莫大的興趣

而投入餐飲業

 

我想說的是

如果

今天我沉淪了

去做一些旁門左道的事

難道要怪MP3跟盜版或者我沒有個富爸爸之類的

就是因為這樣

才讓我沒工作機會.詞曲創作的版稅小得可憐嗎?

當然不囉!!

這是個人能力問題

我以前的同事現在可都是唱片公司的主管或老闆

所以啊~~

 

Ma小姐的事件

沒必要牽連別人

酒沒人逼她喝不是嗎?

媽媽生病.工作壓力大一定要喝酒才能舒壓嗎?

唱片賣不好

一定要變成露奶的通告藝人嗎?

難道不可以轉業當上班族嗎?

即便沒有專長

還是可以找的到正常的工作啊~~

主要是自己願不願意

以前唱2首歌等於一般人上班1個月

有辦法接受嗎?

其實

這就是 [ 選擇題 ]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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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deepwater197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